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空调与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72012150581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营口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用房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批复》国质检财函[2011]4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与通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北大街与安定北路交汇处。 2.2工程规模: 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为10888.27㎡;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 2.3合同估算价约为420万元。 2.4招标范围:空调水系统、风机盘管系统、空调新风系统、通风系统、热风幕系统等。 2.5总工期: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证(IC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6日至 2012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金牛山大街公安边防支队东临)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营口市金牛山大街公安边防支队东临)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2月25日 9 时30分,地点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办公楼(新联大街东一号)。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8号 联 系 人: 侯强 电 话: 0417-2843167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董丽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