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一中心购置融雪剂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一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一中心购置融雪剂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单位中每包确定3家投标单位作为被邀请单位参加此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一中心购置融雪剂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项目内容: 第一包:种类3种,低温融雪剂(冰点零下15度及以下)、冰点零下10度至零下15度的融雪剂(状态:颗粒状及粉末状); 第二、三包:种类2种,冰点零下10度至零下15度的融雪剂,状态:颗粒状及粉末状; 第四包:种类1种,冰点零下10度至零下15度的融雪剂。 注:本项目所招货物使用期限从2012年底至2013年底。 3、资金情况:总财政预算人民币180万元;第一、二、三、四包控制资金均为人民币45万元。 4、本项目共4个包。投标人可以对任何一包或几包进行报名,但最终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必须注明报哪个包。 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和佳乐、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须在《2011年冬至2012年春季符合北京地区使用标准的融雪剂产品名单》中,且所投产品的型号必须与《2011年冬至2012年春季符合北京地区使用标准的融雪剂产品名单》中列出的型号一致;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示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4日 接受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接受报名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 (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提供《2011年冬至2012年春季符合北京地区使用标准的融雪剂产品名单》;提供低温融雪剂(冰点零下15度及以下)及冰点零下10度至零下15度的融雪剂(状态:颗粒状及粉末状)的证明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3日 批复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