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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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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泰和县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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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区: |
江西省 |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 项目所属行业: |
医疗保健 |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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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A包 项目概况 泰和县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A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栏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兴采2026DZH007号-A包 项目名称:泰和县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A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7900.00 元 最高限价:959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6F000208363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1 批 9679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政策。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享受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注:(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10%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不执行价格评审政策优惠。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2)种措施进行: (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 (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 4)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江西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2)医疗器械产品属于第一、二类须有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须有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查证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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