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体育公园体育场馆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12]第018号
1、招标条件 沙县体育公园体育场馆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0]基字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的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体育公园内; 2.2招标范围和内容:体育公园内各体育场馆的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质检、验收、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与其它专业施工队伍配合协调等全部工作,总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主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全部管线及附件按设计图保质保量进行采购安装到位。 2.3.本项目交货期(现场交货及安装)为:业主货物进场通知发出后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符合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唯一授权(即一个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投空调设备品牌应为大金、麦克维尔、开利、特灵、约克; 3.3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拟派出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暖通工程或者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 月 23 日至2012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11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年6月15日17:00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元 。 6.4投标保证金须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沙县体育公园体育场馆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6 月 19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原件和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地 址: 沙县少体校体育公园项目办 ,邮编: 365500 ; 联系人: 马建平 ,电 话: 0598--5858111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东门)行政楼一层 ; 电 话: 0591-87621599转802 ; 传 真:0591-87620550 ; 联 系 人: 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409 158 434 72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 话: 0598-584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