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西湖山锰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审施招[2012]第02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永安市西湖山锰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已由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经[201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二次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安市洪田镇上石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261.579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排土场坡面整治、挡土墙施工、截排水以及其它工程等施工,详见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且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 月21 日至 2012 年 5 月25日,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永安市湖滨路616号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其他资料另计。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年 6月6 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6月 7日 15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会议室(永安市建设局附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核查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唐先生 :电话 1350757793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绿岩新村160幢二楼西侧 ,邮编: 366000 ; 联系人:小胡 电话: 13559887113 传真:0598-3667677 、0598-8285409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9030410010010000066429 ;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