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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规划展示暨文化艺术中心、市民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市民中心标段家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规划展示暨文化艺术中心、市民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市民中心标段家具采购(第二次)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7]1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足区规划展示暨文化艺术中心、市民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市民中心标段家具采购。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 2.3 招标范围:拟对大足区规划展示暨文化艺术中心、市民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市民中心标段的家具进行采购。项目预算约为241.68万元。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办公家具、软体家具、金属家具和钢木家具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销售和售后服务; 3.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项目须包括木制办公家具、沙发或软体家具、金属家具; 3.8.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证书,其中认证内容须包括人造板类家具、钢木家具、软体家具、金属家具; 3.9.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生产场地,自有或租赁均可(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自有生产场地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或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生产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3.10.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证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15时00分(交易中心电子钟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3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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