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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18年宁厂镇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第七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2018年宁厂镇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第七批)已由巫溪县交通委员会以巫溪交委函[2018]1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溪县宁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及规模: 序号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渝交委路[2012]55号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的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未记录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参与我市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 月 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本项目不需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http://zfxx.wx.cq.gov.cn/zfxx/index/)网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全部资料,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http://zfxx.wx.cq.gov.cn/zfxx/index/)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25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宁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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