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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段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项目所在工程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工作如下: (1)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制订《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阶段水土保持情况,为制定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提供依据; (2)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变更文件中要求的监测内容、方法、频次及点位布设和时段,对本项目准备期、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重点场所实施水土保持监测,提供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所需的影像资料及其分析结果。 (3)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形成评价报告报送发包人及行政主管部门。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发包人,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4)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发包人水土保持对外协调; (5)配合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开展准备期、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水土保持的现场工作,配合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评估,并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6)发包人要求的水土保持监测其他事项。 2.3服务期限:72个月,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情况: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1.3投标人近5年(2013.7.1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了1个及以上公路或铁路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与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名单如下表: 序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地址:渝北区银杉路66号主楼1202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23-8913874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702室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023-6385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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