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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花石沟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花石沟水库工程列入《西南五省市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规划》,是一座以人畜饮水、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生态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小型水库工程。建设地点:江津区李市镇大桥社区沙溪境内花石沟处,所在河流:长江水系笋溪河支流孔目河,该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5.48km2,多年平均径流量0.10m3/s,年平均径流总量328.8万m3,总库容226.3万m3。其主要建设内容:修建高约40m的土石坝1座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输供水管道17km,总供水量260万m³;城镇供水量140万m³;灌溉供水量120万m³。估算总投资约 5000万元。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代可行性研究)、专题报告等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 专题报告:流域规划报告、水库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含实物调查)、水库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含实物调查)、文物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含林业)勘界报告(含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审查和用地预审)、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含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含施工设计)、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矿产压覆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 2.3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4分包:主要枢纽工程工作不允许分包;其余单项或专项报告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中标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20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20 日10时0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人:程愿 电 话: 023-47555811 电 话:023-89079335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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