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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文化片区及长安大道南侧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垫江县文化片区5条路和长安大道南侧4条道路建设。文化片区道路总长2.362km,其中文化路(长637米*宽24米)、新华街中段(长927米*宽24米)、文化片区道路A线(长224米*宽18米)、文化片区道路B线(长274米*宽18米)、红光路(长300米*宽12米);长安大道南侧道路总长3.685km,其中新华街南延伸段(长1046米*宽24米)、天竹路(长765米*宽24米)、天兰路(长813米*宽24米)、桂西大道三期延伸段(长1061米*宽40米)。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系统、综合管廊、照明系统工程、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本次设计招标的建安投资约1.8亿元。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垫江县。 2.2 招标范围: 垫江县文化片区5条路和长安大道南侧4条道路建设。文化片区道路总长2.362km,其中文化路(长637米*宽24米)、新华街中段(长927米*宽24米)、文化片区道路A线(长224米*宽18米)、文化片区道路B线(长274米*宽18米)、红光路(长300米*宽12米);长安大道南侧道路总长3.685km,其中新华街南延伸段(长1046米*宽24米)、天竹路(长765米*宽24米)、天兰路(长813米*宽24米)、桂西大道三期延伸段(长1061米*宽40米)。完成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含方案论证及修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含变更)、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后续服务。具体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系统、综合管廊、照明系统工程、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中标人中标后负责完成相关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设计人应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调整。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及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可能经过多次修改。 2.3项目计划工期:设计工程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两项资质其中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 月24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可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8年8月28日17:00前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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