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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平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平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8]2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河道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小河流治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巫山县平定河。 2.2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平定河工程河段范围内拟对局部垮塌河堤进行恢复,新建防洪护岸工程45.76m,河段全段疏浚,疏浚长度2517.24m;起阳河工程河段范围内新建镇脚+斜坡+堤顶步道形式的防洪护岸工程3187.23m,其中左岸1652.01m,右岸1535.22m,新建挡墙+堤顶步道形式的防洪护岸工程122.25m,其中左岸27.38m,右岸94.87m。河道疏浚长度438.98m,设置下河梯步13个,新建排水箱(管)涵5处,新建人行桥3座,拆除改建机耕桥1座;干溪沟工程河段范围内新建挡墙+堤顶步道形式的防洪护岸工程903.52m,其中左岸452.31m,右岸451.21m。新建排水箱(管)涵3处。 2.4 项目总投资:合同估算价2697.73万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 信用中国有失信记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3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如有疑问,请在2018年8月27日10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14日10时00分。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河道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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