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轨道3号线众东众秋杆线改造光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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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安徽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水利电力|科技文教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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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轨道3号线众东众秋杆线改造光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单位尽快报名并提供报名资料。
1、招标编号:AHHP-2018-410
2、项目名称: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轨道3号线众东众秋杆线改造光缆采购项目
3、包别划分:1个包别。
4、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OPGW-150光缆 48芯 米 4400 平均分两盘
2 余缆架 角钢塔 套 8
3 光缆引下卡具 角钢塔用 套 240
4 光缆防震锤 OPGW-150光缆 套 68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得只对包别中的部分货物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5、货款支付方式:按照本项目建设方针对本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货款。质保金为本合同总价费的10%,若三年内无质量问题,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服务能力。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取得有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同类货物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产品型号至少须包含本公告48芯OPGW型号或高于该型号的同类货物)。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8月1日至今,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供货合同的产品型号至少须包含本公告48芯OPGW型号的同类货物)。
(4)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招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③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⑤被责令停业的;
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⑧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8月27日8:3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幢五层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501,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审查的资料:
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
④提供近三年(2015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须提供供货合同)。
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提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栋
联系人:孔政、汪月琴
电 话:0551-63845660转803、15755103566、18156506082
邮 箱:5447909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