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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跳磴河综合整治(二期)项目EPC+O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其它
发布日期:

跳磴河综合整治(二期)项目EPC+O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88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跳磴河综合整治(二期)项目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18】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区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O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九龙坡区华岩镇跳蹬河。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内容包含:干流及支流护岸整治5.7公里、新建截污管网11.2公里、新建支流缺失二、三级管网14公里、人和场支流雨污分流改造、流域内各条支流清淤约3万立方米、华岩水库水质保障1项、初期雨水控制及污水处理设施2处、沿河监控及在线监测系统1项、河底生态修复约3万平方米等相关工作。工程建安费暂定5.5亿元,其中市政工程暂定4.5亿元,景观工程1.0亿元。

2.3工期要求:(1)测量勘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本工程的勘察工作;(2)设计期:收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知进场后70日内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3)建设期: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日止,400日历天(其中2018年必须完成以下任务:①完成轮胎厂家属区2号地块、恒科地块该段河道截污管网及护岸整治工程;②完成人和场支流雨污分流改造、各支流清淤及缺失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③)完成华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初期雨水控制及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沿河监控及在线监测系统安装);(4)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运营期为2年。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跳磴河综合整治(二期)项目EPC+O招标内容包括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维护、移交及相关服务。包括:

2.4.1勘察工作包含建设项目内范围的工程测量(含管网物探)、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勘成果报告等)。

2.4.2设计工作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址灾害评估报告、矿产压覆报告以及行洪论证专题)、概算编制、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费用除外)。

2.4.3总承包工作包含建设项目内施工包括岸带修复工程及附属设施、支流清淤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景观工程、华岩水库水质保障及补水工程、智慧水务系统等;

2.4.4项目运营工作包含在特许经营期内对跳磴河综合整治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

2.4.5 EPC+O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O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预算编制、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移交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物资和设备质量的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运营移交标准:在移交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本项目设备、设施,维护得当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与项目设施相关使用的所有设施和设备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档案资料等,并保证所有移交的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具备“勘察资质”、“设计资质”以及“施工资质”,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

  “勘察资质”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类设计资质:

类别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类别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近五年(竣工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的市政工程不少于1个。

3.3 重庆市外企业:

(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2)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7】19号文的要求。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四 家,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联合体被授权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4)还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条”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1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或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 8月9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9日10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九龙坡区蟠龙二村1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68820604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茶园新区梅花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619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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