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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已由重庆市酉阳县发改委以酉阳发改投[2011]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酉阳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桃花源大道南路法院内。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总建筑面积7443㎡,建筑层数地上为14F,建筑高度为51.60m 。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专业、机械设备、财务资金能力等方面具有完全独立承担本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月 13 日起在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yggzy.com/)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yggzy.com/)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 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酉阳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酉阳县桃花源大道南路256号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华润广场B座20楼 联系人:黄老师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 023-75532917 电 话:023-6851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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