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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8〕5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建设管理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金星社区3组和智凤街道办事处田坝社区6组。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2760㎡,其中审判法庭等业务技术用房21760㎡,地下停车库等配套用房11000㎡,以及土石方、围墙、绿化、道路、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2.3项目投资:总投资161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92万元(其中土地费用2103万元),预备费769万元。 2.4代理服务期:约8 年,包含项目建设期限和质保期。 2.5招标范围: 2.5.1代理工程建设范围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10 号 )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标[2006]543 号)要求,完成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从设计管理、建设手续办理、组织招投标、施工管理、室内装修、室外绿化景观、信息化及技防工程、设施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至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办理权属登记、办理财务决算批复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2.5.2建设代理的主要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 (2)协助招标人或者受招标人委托,与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负责组织项目监理、勘察、审计、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招标工作。 (3)负责代理范围内的经济合同谈判及共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合同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签署,并及时报招标人备案;对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 (4)组织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 (5)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及建设期限,负责对代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计量、投资、资金支付、安全、环境保护及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协调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期交付。 (6)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经招标人同意; (7)审定一般设计变更并报送招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 (8)负责组织本项目系统联调和试运行、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编制工程决算报告。负责接受代建范围内的工程审计工作,办理权属登记。 ①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单位工程与综合验收一次性合格,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②对工程质量的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③本工程由投标人组织竣工验收并移交给招标人指定的管理单位; (9)负责代理范围内的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移交工作(移交重庆市档案馆和被代理人)。 (10)负责保修期内的各项维修、整改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问题。 (12)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人的实际需求,结合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招标人提供优化及处理建议。 (13)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7*24 小时响应,自行配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14)对施工范围内须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业绩和信誉,需满足工程要求,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15)代建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其它应当属于代理的工作内容。 (16)工作质量满足国家法规、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17)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财务工作。 (18)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办理,办理请参见重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CA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注册和CA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本投标书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出,请于2018年 7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7 月 31 日14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的开标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注意事项 此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与纸质标书制作流程有所区别,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阅读以下内容: 1)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制作投标文件之前完成以下事项: (1)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注册(投标单位),联系电话: 023-60377069。 (2)完成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CA证书的办理并且绑定单位信息,联系电话:4000235888、023-81153203。 【完成(1)、(2)项内容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流程】。 2)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栏目下载"重庆市机电设备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详细阅读。 3)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机电设备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页面(地址:http://jdzc.cqggzy.com/JDZCBidder/login.aspx)下载系统驱动以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安装使用。 4)请各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详细操作见下载操作手册),投标文件提交采用开标前交易系统在线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的方式。 【完成2、3、4项内容的帮助服务电话: 023-67075637。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北路东段151号 联 系 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023-64386568 传 真:023-643865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二号楼27楼 联系人:杨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23-63867069 传 真:023-63867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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