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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西柳市场邮政支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城市西柳市场邮政支局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辽宁省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辽发改备[2017]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集团公司自筹、地市公司自筹(资金来源),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6.8万、集团公司自筹1.7万、其余部分由地市公司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城市西柳。 2.2合同估算价为237457.28元。 2.3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8年7月25至2018年9月2日,共计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6)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7)省外的各投标企业开标前须完成企业信息报送;(8)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BBB级以上(含)】;(9)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四十七号)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 1 年)的 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项目经理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招标文件指定收款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或汇款凭证,如投标人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5号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55号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郑荐友 电 话:15942289929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四十七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王霄 电 话:024-23380085 ;15841234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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