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一、工程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招标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3.招标内容:西安镇高坎湾村水厂重建69.44m²泵房一座,安装除铁锰设备一套;清水镇小清村水厂重建1000m³蓄水池一座;唐家镇朱家村水厂泵房进行维修;在各镇(街道)安装15套二氧化氯发生器。(计划投资:200万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5.建设地点: 盘锦市大洼区6.计划工期: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3.投标人必须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被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4.具备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督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含)及以上信用报告(信用辽宁为准);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1. 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6月26日~2018年 7月3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 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0427-8650086)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2.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报名时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1. 文件获取及发售时间: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凭《资格报名确认函》于2018年7月4日至 7月11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购买;2.发售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24日14:0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招标人: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工 电 话:0427-6902712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联系人:吴工 电 话:13840158909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303873417488 联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