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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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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江苏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科技文教|仪器仪表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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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信息: 采购单位: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项目:便携式计算机,数量:5台: 采购编号:TCGGZY-2018X027 采购预算:人民币40000元 本次各标段报价不高于预算为有效报价。超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且以下浮率最高的参加评审;下浮率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16:30 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登录”→“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采购文件。 中心网站登录方式:响应供应商访问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基本政务信息下方的滚动栏中,点击“公共资源交易”模块进行访问。 3、报名流程: 如未注册,请先注册 (1)注册:供应商进入“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用户登录”模块,完成注册、诚信入库、完善单位信息步骤。 注:响应供应商在报名前必须通过现场审核完成诚信入库操作,方可下一步参与网上报名。请响应供应商尽早进行现场诚信入库操作及完善单位基本信息(特别是银行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账号、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名称等信息),以免延误报名及保证金的缴纳。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登录”→“投标单位登录”入口,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打印好的报名成功确认单至开标现场。到询价响应时间,交易中心根据系统解密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单与参与响应供应商进行核实,如相符,则报名成功,接受询价响应文件。报名成功供应商以系统解密的报名名单为准。 4、供应商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相关”项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流程”。 5、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信息”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请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补充通知,以便获悉最新信息。 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人员,田工QQ:1140461457 7、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可至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询价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四、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及询价时间、地点: 1、接收询价响应文件时间:请询价响应单位于2018年6月29日下午14:00之前按格式要求自制询价响应文件,盖章密封送至我中心,截止时间为询价响应当日下午14:00。逾期为无效响应。 2、询价响应时间:2018年6月29日下午14:00时整。超过响应截止时间者,询价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3、询价响应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开标室(具体请详见当日三楼电子显示屏或与本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 五、本次询价响应保证金 1、询价响应保证金: 人民币肆佰元(400.00元)整。 2、响应保证金提交方式: (1)转账方式;在询价截止时间前由响应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内转账规定的保证金金额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中。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后系统解密的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名单为成功缴纳保证金的响应供应商。 (2)交易中心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询价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4、响应供应商可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报名项目下的“保证金入账查询”中,查看响应保证金缴纳情况,以确保响应保证金成功缴纳并打印成功缴入账查询单以便核实。 5、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响应保证金; (2)提交的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响应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保证金账号信息: 帐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 号:3112010031051909370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注:保证金账号随机生成,请响应供应商谨慎核对确认。 8、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六、采购内容 便携式计算机,数量5台 序号 品牌规格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协议供货最高限价 协议供货最高限价总价 方案一 Latitude 7480 11921 Dell Latitude 7280/Intel Core i5-7300U(2.60GHz,3M Cache)双核处理器/英特尔HD显卡620/8GB 2400 DDR4//M.2 512GB SATA 固态硬盘/英特尔双频无线-AC 8265 Wi-Fi+ 蓝牙 4.2/集成高清视频网络摄像头+降噪阵列麦克风/14.0"FHD(1920 x 1080) 防眩光(16:9)WLED/4芯,60瓦时/正版Windows7简体中文64位/三年免费部件和人工,系统电池一年 5 台 8340 41700 合计 41700 序号 品牌规格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协议供货最高限价 协议供货最高限价总价 方案二 ASUS(华硕)B9440UA720C85X3屏幕:14.0寸/FHDIPS1920x1080,防眩光雾面屏独家承诺LCD无亮点/CPU:i5-7200U/内存:8GBDDR4/硬盘:512G固态/显卡:集显/光驱:无光驱/蓝牙/指纹识别/802.11 ac with Intel WIDI support/2xTypeC(USB3.1)接口/电池:4Cell48Wh锂聚合物电池/Win7Basic/3年国际联保(含电池) 5 台 7970 39850 合计 39850 序号 品牌规格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协议供货最高限价 协议供货最高限价总价 方案三 Lenovo(联想) 昭阳K42-80 i7-7500U8G256GB 第7代英特尔酷睿TM 双核处理器i7-7500U /14.0英寸 FHD LED雾面防眩光超薄显示屏(1920*1080)/2G独立显卡/8GB(1*8GB DDR4 2133MHz)/256G SSD/100-1000M内置网卡/2x2 AC+BT4.1 /WINDOWS操作系统/蓝牙4.0/APS硬盘保护/720P高清网络摄像头/阵列式降噪麦克风/夜视键盘灯/浮岛式防泼溅键盘/指纹识别系统/65W 3Pin电源适配器/4cell 55WH电池/一年全保一年上门标准服务/镁铝合金机身 1.9公斤 21mm/180度全合金转轴/Power USB/US3.0/HDMI/RJ45/多合一读卡器 5 台 8199 40995 合计 40995 备注:1、提供三种方案供响应单位选择,响应单位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进行报价,并明确所选方案报价与方案协议供货总价的下浮率,其中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最终以方案协议供货总价下浮率最高的为中标候选单位。 2、采购配置清单、单台最高限价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可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专栏最新一期协议供货查询。 3、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请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报价产品截图资料 (三)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所有报价设备技术参数应至少达到采购文件要求,不能达到标书要求的视为标书不响应,作废标处理。 2、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响应单位所投产品需明确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3、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响应供应商填写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须与所投产品制造厂家公布或确认的内容保持一致。 (四)综合说明 1、交货要求: 1.1 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1.2 交货地点:由供货方负责办理运输、安装、培训,送货到由采购方指定的地方,地址:太仓市市政府6号楼6A1712; 2、验收要求: 2.1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2.2 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2.3 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 2.4 验收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应派代表一起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立即无条件地在三日内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必要时采购单位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员共同参加验收)。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验收合格的,由双方签署履行验收报告,该报告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2.5货物安装完成后,乙方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 3、售后服务: 3.1质保期:按协议供货中所做的服务承诺执行 3.2缺陷保修: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供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供方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3.3响应:若有故障,供方接到需方电话后,以优良的态度提供1小时响应,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3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品牌、规格的产品更换到位。否则采购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付款方式: 4.1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结束,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2 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合同原件;b、合格的发票;c、项目验收单;d、送货单。 5、各询价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询价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询价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询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有虚假响应行为经查实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小组有权予以其废标。 6、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7、本次询价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七、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本询价通知(货物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交易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响应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报价包括货物、辅材、配件、拆除、脚手架、支架、开孔、运输、布线、安装、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见附件格式); 2、响应供应商简介; 3、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响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格式); 7、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授权); 9、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见附件格式); 10、报名确认函 11、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回单及保证金入账查询单等凭证) 12、询价响应报价表(见附件格式); 1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详细技术参数、性能及详细配置清单等说明及资料。 14、所投产品的技术、商务偏离表(见附件格式); 15、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实施细则、响应时间等、免费质保期的三包承诺等); 16、《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8、与本次询价采购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密封袋封面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若有)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采购人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协议供货价的方案总体下浮率最高为成交单位。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由报价最低的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如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标注)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注: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响应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协议采购: 本次采购清单中若有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的,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必须是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共享的江苏省级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结果中的品牌型号,且响应价格不得高于江苏省级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的最高限价,其响应产品及服务必须同时满足采购文件及协议供货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件的规定: (一)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二)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法函〔2011〕181号)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的规定: 2、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法函〔2011〕181号)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的规定: 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该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该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部分产品满足上述价格扣除条件,则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该部分产品明细及价格占比,评审时按比例进行扣除。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各投标人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 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十四、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联 系 人:冯晔、张娇 联系电话:0512-53890581;邮政编码:215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四楼3409室。 采购方联系人:王强;联系电话: 0512-53577599 十五、公告期:本询价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六、信息发布媒体及监督电话; 1、该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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