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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化工、万利来化工原厂址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潼南区桂林街道民业街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和重庆万利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址场地 2.3工程规模:需治理修复受污染土壤方量约119720 立方米,处置II类一般工业固废(硫酸钙渣等)约143500立方米。项目工程费约4570万元。本次环境监理费约42万元; 2.4监理期限:环境监理服务期与本项目施工工期同步,(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污染土壤处置完成环保批复验收通过为止)。 2.5监理范围:本项目按现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要求进行环境监理,土壤修复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及施工设计图内全部工作内容的环境监理及至获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止的全过程环境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进行环保监理,对实施工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及防止二次污染等问题进行监督核查。 (2)对清挖、暂存,以及外运至场外处置地的污染土壤及处置过程进行监控,防止二次污染。 (3)审核项目中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4)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的选择巡视、旁站、函件往来记录、监理日志、工地例会等方式开展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5)对业主单位负责,同时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服务,协调项目施工与环境管理的关系,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 (6)协助业主单位组织治理期环保宣传和培训,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善环保手续,防治施工期污染。 (7)协助业主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环保审查和环保验收工作。 (8)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报告,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文件给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报告与文件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场地试验收的技术要求并通过技术审查会,取得验收合格函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重庆市环保局公布的环境监理单位名单中的推荐单位。 3.1.2重庆市外监理企业按照《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3因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和环境监理工作同时开展,同一个投标人在满足相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投标本工程的环境监理,也可以同时投标本工程的工程监理,但为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若存在某投标人在两个监理项目中的综合评分排名均为第一名,则取工程监理项目为其中标项目,同时,该投标人放弃环境监理项目的中标候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潼南区江北新城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国防大厦二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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