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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 中央空调冷水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中央空调冷水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人:广东省铁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821690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殷工、何工 联系电话:020-37860723、3786073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0 三、项目概况: 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项目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007-2地块,占地面积14759.80㎡,地下3层,地上39层。项目建筑高度为180m,总建筑面积为1450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059㎡,建设内容包括甲级办公楼、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商业(裙楼)等;地下建筑面积36001㎡,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四、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 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中央空调冷水机组设备采购与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调度中心部分、商业部分的中央空调冷水机组设备采购及以下内容: (1)本项目所需的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以及安装督导、调试等相关技术服务(项目所需设备的供货质保期为两年(免费维护保养,全保),本次招标不包含施工内容)。 (2)专业工程施工管理服务工作: ①协助业主对冷水主机施工全过程管理和技术服务,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②在业主总体协调管理和授权下,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交叉施工进行管理与协调工作,确保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3.主要技术参数、功能要求:本项目共采购11台中央空调冷水机组设备,技术参数功能详细要求见本项目技术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240000.00元(计划采购货物数量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五、供货地点:运至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施工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中标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制造和出厂检验,具备交货条件。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供货、设备就位、具体工期服从业主安排。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4号报名窗口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本300万元或以上(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信息,以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公示的注册资本信息为准。); 3.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5.投标人拟投货物(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的制造商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设备清单见招标公告附件3); 6.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的供货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其代理过本次所投品牌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1.合同;2.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本项目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十、资审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铁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东铁路投资大厦9楼 异议受理电话:020-38216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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