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第三方检测(见证取样)服务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第三方检测(见证取样)服务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77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工、袁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04、15989106696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28053283三、工程地点:广州市小谷围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四、工程概况: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37770平方米(其中:地上10层,建筑面积约100740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37030平方米)。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人文社科楼项目总建筑面积38440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29440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2.1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人文社科楼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材料(设备)检测(见证取样)服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2.2 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等。(2)本次招标涉及的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对于非主要检测工作,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分包的检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4)本次招标涉及的内容须符合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的要求。(3)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甲方批准后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注:新增加的检测项目综合单价按粤价函【2004】428号或粤建检协【2015】8号中较低价乘以(1-下浮率)计算。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六、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74556.00元。其中,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与材料楼项目第三方检测(见证取样)服务为人民币1944265.00元;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人文社科楼项目第三方检测(见证取样)服务为人民币730291.00元。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节假日除外):2018年6月4日至2018 年 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本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3.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4.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凭证。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①水泥;②钢筋;③砂、石;④混凝土、砂浆),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具体包括: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5)、沥青),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机构名单”中的单位;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注:本项目被拒绝参加投标单位名单: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电话:020-22905677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