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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宜市档案馆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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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通用设备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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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档案馆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宜市档案馆建设工程监理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信发改投[2017] 61号、信发改投[2018] 13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信宜市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拟建项目位于信宜市迎宾大道行政中心片区,拟建一座集库房、办公、业务于一体的档案馆。项目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地上建筑面积13296平方米,含档案库房6900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2680平方米,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2015平方米,办公用房492平方米,附属用房1209平方米;地下一层停车场建筑面积8404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500.00万元。其中估算建安费约 8493.74 万元。 2.2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内容从勘察设计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①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②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监理人员专业配备要求:①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②专业监理配备人员(9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6名,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于2018年6月4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15.22.157/)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建设工程答疑系统”(登陆口在门户网站左侧栏目)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项目总监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8日9时30分,地点: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信宜市迎宾大道信宜市公共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信宜市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信宜市中兴路85号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话:0668-8868626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668-2295123 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668-885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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