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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规划展示暨文化艺术中心、市民中心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展览馆装饰装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文化路南侧,东临市民中心,南接龙景路。 2.3 工程概况和规模: 本次招标的建筑面积为19038平米,工程费用约87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系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招标人最终所审核确认的布展和室内装修装饰施工设计图纸的各项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各相关区域布展及装修装饰的功能配置要求、材料(设施、设备)品质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工艺要求等],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布展及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安装工程的改造、部分非承重墙的改造(若存在此类情形)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均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为准。 2.4 建设工期: (1)建设总工期:275日历天。 (2)设计工期:35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审核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含:投资估算);方案设计成果资料经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审核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经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审核确认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 (3)施工工期:24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1、大足区综合展览馆EPC总承包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各功能区的室内装饰设计和布展方案设计(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多媒体展示及展示载体、隔音防潮、保温隔热等,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地面、墙面、天棚、灯光、照明、门窗及展厅内的展柜、展橱、展台、展墙、景观制作、场景复原、标本牌、科技展示设施、雕塑、模型、沙盘、多媒体、音像制作、文字、标识、图片制作、展品装饰、辅助展品、绘画等布展及综合布线等工程内容)、安装工程设计(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和施工图设计,并按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范围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特别说明:根据招标人内部相关管理规定,应当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或成品(例:办公家具、电脑、显示器材等)不包含在本次施工采购范围内,但设计部分应包含此部分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具备下列资质(一)或资质(二)的条件: (一) (1)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二) (1)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2此次招标人负责实施“大足区规划展示暨文化艺术中心、市民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所属的文化馆标段、图书馆标段、综合展览馆标段、市民中心标段等四个标段的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对上述四个标段当中的某一个标段予以投标,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则其所投的各标段均将按无效投标予以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66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43785353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人:戴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25688 010-63348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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