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歙县溪头镇洪村口废弃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GC2018Z02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徽省歙县溪头镇洪村口废弃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由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以财建(2018)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歙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人为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歙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歙县溪头镇。2.2建设规模:约414万元。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4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高陡开挖挂网喷浆,边坡分级放坡,采坑回填,新建来水沟及绿化恢复等。设计图纸内所示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7招标控制价:4133856.71元。 2.8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2.9项目性质:工程类。2.10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资格(无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 业绩。 3.3信用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者带有二维码链接网址的打印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3)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6) 投标人被黄山市住建委列入黄山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以黄山市住建委网站发布的为准)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1)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查询的信用综合得分达到\ 分以上。 (2)其他要求: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6月5日17:30时;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在线支付400元招标文件标书费(含系统维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2)潜在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一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 标 人: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歙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歙县溪头镇 地 址:歙县金泰广场六楼 联 系 人: 江先生 联 系 人: 方昶皓 电 话: 18055977962 电 话: 0559-6513258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824032820@qq.com8. 监督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653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