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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西南涌清淤工程(官窑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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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通用设备|其它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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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涌清淤工程(官窑段)监理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涌清淤工程(官窑段)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8]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采用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工程名称:西南涌清淤工程(官窑段)监理。 1.2.2. 工程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海区狮山镇西南涌官窑段。 1.2.3. 工程规模:本工程项目对西南涌(官窑段)进行清淤,清淤总长约2.65千米,清淤厚度为0.8米,清淤总量约24.08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547.80万元,本工程监理费约为722070.00元。 1.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时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发包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以及1年的保修期监理。 1.2.5. 招标范围:从西南涌清淤工程(官窑段)施工招标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 1.2.6. 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工程造价为3183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合同价为5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监理合同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业绩除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能完整显示外,还必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人员要求:拟委任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配备应符合“南水务(2016)49号文件”的要求。 ① 项目总监:1 名,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被聘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任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曾担任过1宗(或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总监或监理工程师(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备注: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的在建工程(指监理费达到5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其他工程不要求)不得超过两个(含本项目))。 ② 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的登记的专业为准。 ③ 监理员:至少2名,可聘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人员为监理员(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监理员聘任书)。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上述三类人员(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三类人员(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最先递交投标文件并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查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料。 (8)本项目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1.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300元。 1.4.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5月23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1.4.3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1.4.4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1.4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6月4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社保证明材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将被评为废标。 1.5.2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6月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9时30分。 1.5.3开标时间:2018年6月7日9时30分。 1.5.4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5.5.递交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三楼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1.5.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1.5.7.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1.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天佑北路1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6086276 联 系 人: 高洁 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A座1015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招标造价事业部麦炽坤 电 话:0757-86253386 传 真: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chuangnan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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