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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城郊街明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8929503325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89295033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1371048999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建设地点:从化区城郊街明珠工业园明珠大道中与民安路交叉口西侧的MZW0804地块。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工程概算投资额:2223万元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if !supportLists]-->五、 <!--[endif]-->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从化区城郊街明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包括并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协助委托人办理与政府相关手续、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工程进度计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3、监理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400平方米,其中新建门急诊医技保健楼建筑面积1875.75平方米,最高高度 17.10 米(屋架顶标高),层数3层,最大单跨跨度8米;住院楼建筑面积4514.55 平方米,最高高度17.10 米(屋架顶标高),层数地上3 层,地下1层,最大单跨跨度 9.5米;门卫室:建筑面积9.0平方米,最高高度4.0米(女儿墙顶标高),层数1层,最大单跨跨度3.0米。 4、招标控制价:43.291971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结算价以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七、公告发布、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5月17日至 2018年5月2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5月22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8 年5月28日(注: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 ,下午: 14:30-16:00 。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1)填妥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原件,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if !supportLists]-->八、 <!--[endif]-->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报名窗口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if !supportLists]-->九、 <!--[endif]-->投标人合格条件: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十、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892950332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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