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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一路西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海一路西段绿化工程 (二)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工程造价:人民币9627199.09元。 (五)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大亚湾西区。项目包括道路中央分隔带绿化、道路两侧行道路树及辅道的草皮种植,其中中亚绿化带及道路两侧行道树35000平方米,草皮种植1300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龙海一路西段绿化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 180 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备注:若工商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请投标单位提供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与园林技术人员 1.拟派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 2.拟派现场技术工人2名,其中,高级绿化工或花卉工1人,高级养护工(园林绿化)1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9:3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25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账户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大亚湾澳头支行;账号:44232901040003443),转账须注明所投工程的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1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二)开标时间:2018年6月7日10:00 (三)开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七、报名资料 (一)建设工程(园林)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格式不得更改);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四)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五)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六)拟派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有效身份证、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及社保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地址; (七)拟派现场技术工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必须经省、部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培训或省部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取得的),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地址、有效身份证、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及社保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地址;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八、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审批表(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交易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给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经办人); (七)、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大亚湾区检察院预防科联系电话:0752-5568285。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惠市规建〔2006〕8号)执行。在招标公告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十、按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752-5531273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2886922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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