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公路(广园快速路至叶岭村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和检验检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一、工程名称:新新公路(广园快速路至叶岭村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和检验检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二、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10161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20-3617345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投诉电话:020-82635583三、项目概况:新新公路(广园快速路至叶岭村段)改造工程,按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实施改造,路线全长10.452km,红线宽度38.5+Bm(B为中央绿化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八车道。全线挖除旧路面结构后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重做市政管道排水(其他管线按现有规模还建);改扩建中小桥梁3座,共长109m;人行天桥2座,共长153.7m;盖板涵5座,共长279.45m;圆管涵10座,共长522.68m,设置大小平面交叉130余处;配套交通、照明、绿化、电力管廊等工程。工程估算项目建安费约7.95亿。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施工、监理和检验检测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编制招标公告(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及审查。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3、规模:新新公路(广园快速路至叶岭村段)改造工程,按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实施改造,路线全长10.452km,红线宽度38.5+Bm(B为中央绿化分隔带宽度),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八车道。全线挖除旧路面结构后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重做市政管道排水(其他管线按现有规模还建);改扩建中小桥梁3座,共长109m;人行天桥2座,共长153.7m;盖板涵5座,共长279.45m;圆管涵10座,共长522.68m,设置大小平面交叉130余处;配套交通、照明、绿化、电力管廊等工程。工程估算项目建安费约7.95亿。4、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212.28万元,其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0.875万元,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7.105万元,检验检测服务招标代理费约3.9万元,造价咨询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为146.4万元。招标人对各工程划分标段数量的多少,不影响服务费的计算。八、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之日止。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4、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十一、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注:1.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投标报名时提交下列资料:(1)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十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82710161,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桥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