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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18年度饶平县大埕镇上东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建材|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2018年度饶平县大埕镇上东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饶平县大埕镇上东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饶平县国土资源局、饶平县农业局、饶平县财政局以饶国土资【2018】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平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建设资金属政府性投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度饶平县大埕镇上东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潮州市饶平县大埕镇上东村
2.3建设规模:潮州市饶平县大埕镇上东村现有旱地共927.94亩。
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本项目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暂定价):3785.122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潮州市饶平县大埕镇上东村现有耕地927.94亩,其中旱地927.94亩开垦水田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设计内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壤采样及检测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4.2施工内容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工程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编制竣工图等全部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5工期要求:总承包服务期限150个日历天,具体划分如下:
2.5.1勘察设计服务期:合计30个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勘察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
2.5.2 施工工期:合计12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丙级以上(含丙级);
c.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农林)乙级以上(含乙级);
d.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
(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到场报名。
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6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7拟派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8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以上人员须有相应专业的岗位证书,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在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9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0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3.10.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查询期限为覆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足三年的则为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0.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近3年内(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当天开、评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说明: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如报名要求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作无效证件:
4.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当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查);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报名手续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查)。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6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4.7(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必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到场核对。
4.8(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9(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10(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派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11(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的岗位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注: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报名资料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报名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2、投标人对以上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经济补偿
5.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6.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招标文件资料费2000元/套,售后不退。
7.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7.1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报名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2018年5月25 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
8.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 日10时00分。
8.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8.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6本项目推行诚信投标承诺制度。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的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书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招标人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拒收其投标文件。
8.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等资料。
9.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饶平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地          址:饶平县黄冈镇西区6号路东侧中段国土楼内
招标单位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3727981358
 
  招标 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楼601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882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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