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连高速公路2018年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工程名称:清连高速公路2018年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二、招标单位: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763-6889820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5楼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913127036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B座6层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投诉电话:0763-3369121三、建设地址:清远市四、项目概况:广东省清连高速公路是许广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南起于清远市郊区的迳口,北止于粤湘交界处的凤头岭,途经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阳山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州市,全长215.25 公里,设计双向四车道,时速80~100 公里。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控制价 备注JA1 对全线匝道标线、69线及连南以北边线进行补划,标线面积约8.9万㎡(含针对交安后评价的方案内容,按照最新规范要求,对破损标线进行恢复)。 5,477,828.00元 内容详见施工图纸JA2 对全线指路标志和限速标志进行规范化改造。 5,288,571.00元六、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2.开标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任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每标段,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段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同时含标志、标线工程)施工;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交通部、广东省交通厅、清远市交通局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7.开标前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申请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在本项目公告日期近二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副本为完整复制的复印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8.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2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异议受理电话:0763-3369121地址: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十八、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十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工 电 话:0763-688982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 电 话:1591312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