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连平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工程已由 连平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 [2018]2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共连平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由 省、市、县三级财政及南山区帮扶资金和社会各界捐款 。对该项目(第二片区)进行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连平县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项目,总投资约58497.72万元。在连平县新龙村、醒狮村等32个行政村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住房水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村道硬底化、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富民增收工程(发展特色产业、扶持农村就业创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共4大类9项工程项目。2.2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等内容。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2.3工程地点:该项目在连平县13个镇中新龙村、醒狮村等32个行政村内,详见下表: 序号 所属镇 村名1 元善镇 新龙村2 醒狮村3 三角镇 白石村4 阳江村5 石马村6 大湖镇 罗经村7 油溪镇 金龙村8 富乐村9 溪南村10 兴中村11 大东村12 茶新村13 大塘村14 忠信镇 柘陂村15 大坪村16 东升村17 陂头镇 金中村18 连光村19 贵塘村20 内莞镇 横水村21 莞中村22 溪山镇 东水村23 隆街镇 龙埔村24 隆兴村25 沐河村26 镇南村27 上坪镇 布联村28 东南村29 绣塅镇 金溪村30 田源镇 田西村31 高莞镇 丁村村32 西南村 2.4计划工期(分阶段实施)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8个月 ;2.5工程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同时具备“3.1资格要求”中的第①和②项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 4 家(含4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注: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园林绿化等。(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营业执照上没有明确的营业范围,则须提供扫描二维码之后的营业范围附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的营业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⑤、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市政给排水、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给水排水设计,给排水,给排水工程等)高级(或以上)职称;③、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风景园林、风景园林设计、园林设计研究、园林等)高级(或以上)职称;④、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农业水利工程、水利灌溉、水工建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工结构工程等)高级工程师资格。⑤、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⑥、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⑦、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⑧、水利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⑨、园林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风景园林、风景园林施工、风景园林研究、园林等)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施工项目负责人、园林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涵盖近一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接本项目水利设计、水利施工任务的企业)已在广东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提供截图)④投标人及项目各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 资格审查要求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5.1 潜在投标人报名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报名资料由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本项目的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水利施工项目负责人、园林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中不少于5个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安排)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至现场报名。5.2 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 4日上午8时 30分至2018年5 月10日下午17时30分到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 4日上午8时 30分至2018年5 月10日下午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报名,逾期作弃权处理。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 26 日上午10时30 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if !supportLists]-->7. <!--[endif]-->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if !supportLists]-->8. <!--[endif]-->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f !supportLists]-->9.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中共连平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2782213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0762-4285999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