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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N1180028霍山县黑石渡镇钓鱼台安置点及加油站对面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黑石渡镇钓鱼台安置点及加油站对面土石方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黑石渡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霍山县黑石渡镇人民政府 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霍山县黑石渡镇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霍山县黑石渡镇钓鱼台安置点及加油站对面土石方工程主要包括:1、开挖土方、石方及场地平整,土方、石方运至指定地点,土方量约为11万m³,石方量约为7.7万m³等,工程造价约为81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石料加工:1)石料加工约7.7万m³,石料加工点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石料加工场地硬化及道路为22cm厚C30混凝土约1500㎡,②设备、设备安装以及所需的道路、基础、场地平整必须满足生产需求,③变压器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④围墙长约500米高4米;⑤达到环保要求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含围墙、场地硬化、钢构厂房、袋式除尘器、喷淋、冲洗槽等防噪、防尘设备)的采购和安装。2)设备采购安装、场地硬化及劳务加工费等造价约458万元。 九、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 预计开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成品石料加工期限具体以附件合同约定为准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项目的证明。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班组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招投标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5、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报名登记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应为同一人。 6、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合同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原件现场查验,电子标书中添加扫描件 十一、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范围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3日 十四、项目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3日09时00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总价中位值法 十九、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其中:土石方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石料加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8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8年05月0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8年05月23日09时0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特别提示: (1)霍山县黑石渡镇钓鱼台安置点及加油站对面土石方工程,中标单位需承担成品石料加工劳务承包,成品石料加工劳务不再另行发包且不得分包。 (2)成品石料加工要求:①成品石料加工质量为级配碎石,加工的石料规格按照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执行。 ②自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开工指令之日起,至该工程弃石加工结束,最长时限为一年。如到期未完成,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应自行按时撤离石料加工场地。 ③开采的石料及加工的成品碎石,严禁中标人私自外运或销售。 ④成品石料加工费按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生产中产生的石粉,甲方按石粉所售价款 40%支付乙方装载费用。 其他涉及石料加工具体要求内容详见附件12,投标人需认真阅读,谨慎投标。 (3)土方与石方开挖后,土方必须与石方分开运输,土方运输至霍山县黑石渡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石方运输至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中位值法,按土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计算中位值,成品石料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加工点设施及劳务费等报价,不在评标办法计算中位值法内。成品石料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加工点设施及劳务费等按每立方米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成品石料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加工点设施及劳务费等价格与土石方工程价格同比例下降。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及联系电话:孔主席 13856400408 刘先生 15156945998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刘工 0564-5038236 11、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314055038000070103 (2)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23450010400162990000000060 (3)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34050174730800000112-0292 (4)汇入银行:中国银行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78241788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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