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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清溪场镇等5个乡镇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清溪场镇等5个乡镇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已由秀山发改投[2018]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 1.项目业主: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址:秀山县清溪场镇两河村、大寨村 3.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两河村:购置环保配套设施;二是大寨村:沟渠雨污分流总面积为3900 平方米及垃圾配套设施。 4.总投资约134万元。 (二)秀山自治县洪安镇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 1.项目业主:秀山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址:秀山县洪安镇边城村、猛董村大沟组 3.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边城村:购置环保配套设施。二是猛董村大沟组:沟渠雨污分流总面积为2250 平方米及垃圾配套设施。 4.总投资约64万元。 (三)秀山自治县梅江镇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 1.项目业主:秀山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址:秀山县梅江镇凯干村 3.建设内容及规模:老垃圾清理转运20立方米及环保配套设施。 4.总投资约0.8万元。 (四)秀山自治县钟灵镇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 1.项目业主:秀山自治县钟灵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址:钟灵镇凯堡村 3.建设内容及规模:景观湿地1座;购置环保配套设施及老垃圾清理转运20立方米。 4.总投资约107万元。 (五)秀山自治县海洋乡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 1.项目业主:秀山自治县海洋乡人民政府 2.建设地址:海洋乡岩院村 3.建设内容及规模:景观湿地1座;老垃圾清理转运5 立方米;购置环保配套设施。 4.总投资约120万元。 (六)项目总投资925.64万元。 (七)计划工期:8个月。 (八)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废水类或综合类)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二)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6]2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 月 25日起,在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17日11 时00分,地点为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1幢)。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23-76613317 电 话:17723285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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