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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双合镇双桥村、合成华侨农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管理(监理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双合镇双桥村、合成华侨农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立项证〔20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由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监理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为499.49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与其他工程等。工程建设地点为:鹤山市双合镇。 项目管理范围: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管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建安工程投资:3142.22万元,项目管理合同估算价为49.65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建设行业资信证书(工程造价)资信等级为乙级(含暂定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投标条件要求: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资格证书专业为 水工建筑 ,执业单位为本公司。②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回执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获取文件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工程造价协会认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等级证书打印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广东省外企业提供)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 ⑤《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项目管理)》(表格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网站下载,叁份)。 提供以上①~②原件、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及①~④一式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4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 分至10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双合镇府前路33号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0-8636341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03870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5号一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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