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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龙兴住宅项目(F23-1、H87-4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住宅项目(F23-1 、H87-4地块)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水电气讯各专业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程监理。并对该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实施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及保修缺陷责任阶段的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3监理服务期: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发放之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即,在本项目中,招标人不因工期的变化而调整监理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至少有1个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已完工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3.2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在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须是已备案人员);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或新入渝的市外监理企业提供本单位以及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且在入渝信息有效期内的截图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4 月 20日开始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先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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