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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泰产业园二期工程1000KW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金泰产业园二期工程所需柴油发电机组1台常载功率1000KW柴油发电机组(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包括全套设备的设计、生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机房降噪、进排风道降噪、安装调试、保险、检验、安装、调试、进排风道降噪、机房降噪、备用油箱制作安装、验收、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本项目为 “交钥匙”工程。 2.4工期:50日历天完成工程;即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套货物交货完毕,并要求交货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2 对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厂家投标资质要求: (1)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换算)。 (2)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和ISO14001和ISO18001管理体系认证。 (3)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品牌发电机组2015年1月1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个销售业绩。 要求:机组功率不低于1000KW并附进口报关单资料及原产地证明。 (4)所投品牌发电机组(同配置)需通过工信部(泰尔中心)的测试,并提供泰尔认证、测试报告和网络查询记录。 (5)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厂家须提供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对代理商投标资质要求:如是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除具备以上(1)(2)(3)(4)(5)条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须具有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书; (2)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换算)。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厂家以其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 3.5非投标产品制造商自行生产的发动机、发电机,所投发电机组生产厂家必须获得发动机、发电机原厂商的成套授权证书。 3.6投标人所投柴油发动机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四冲程,带废气涡轮增压,电喷式柴油引擎。 (2)尾气排放:有害气体排放值达到或高于国家排放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中标后提供原件查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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