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2018]19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2.3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北环路榕城段起点莲花大道北段,终点揭东区交界,北环路长1160米,宽度40米;莲花大道北段起点环市北路,终点北环路,长320米,宽80米。按城市主干路的建设标准。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引韩供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652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5196万元,征地拆迁费用11330万元),勘察费(含地形测量等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00元/米,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04.39万元。2.4 招标类型:勘察(含地形测量等)、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勘察、测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变更、施工配合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具备设计资质的成员应是项目的牵头人;(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路桥类高级工程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5 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 广东省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要求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 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5.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若为委托人报名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3)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及其身份证、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及其身份证;(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6)广东省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网页截图(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7)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企业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以上资料除最后一项外,其他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6.投标文件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 月 11 日下午2:3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八楼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南厝社区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3-8658605 电 话:0663-82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