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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州分行机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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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其它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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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分行机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机房建设工程(招标编号:04-06-04A-2018-D-E04158),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if !supportLists]-->2.1 <!--[endif]-->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机房建设工程 <!--[if !supportLists]-->2.2 <!--[endif]-->招标编号:04-06-04A-2018-D-E04158 <!--[if !supportLists]-->2.3 <!--[endif]-->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if !supportLists]-->2.4 <!--[endif]-->预算(最高限价,含税):2303000.29元 <!--[if !supportLists]-->2.5 <!--[endif]-->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正式进场后 110天 (日历日)内完工(从取得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公安、消防部门及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if !supportLists]-->2.6 <!--[endif]-->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数据中心机房位于惠州市中国银行大厦五楼,本项目改造建设面积约222.5㎡,改造建设区域原装修为原机房区内,包括机房的装修系统、机房低压配电系统、机房的防雷接地系统、UPS电源系统、机房空调新排风系统、机房安全防范系统、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气体消防及自动报警系统、机房综合布线和大楼主干布线系统、机房机柜冷通道系统工程、临时主机房环境搭建工程及机房IT设备搬迁工程、机房专业检测验收单位的机房检测验收服务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以及施工规范等文件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承包,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并在中标总价范围内清单已有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 <!--[if !supportLists]-->2.7 <!--[endif]-->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验(报检)费、包运输、包安装、包培训及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包报建、包(公安、消防)验收通过,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质保期承诺期满。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if !supportLists]-->3.1 <!--[endif]-->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if !supportLists]-->3.2 <!--[endif]-->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if !supportLists]-->3.3 <!--[endif]-->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有效期内):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if !supportLists]-->3.4 <!--[endif]-->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if !supportLists]-->3.5 <!--[endif]-->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if !supportLists]-->3.6 <!--[endif]-->投标人须具有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if !supportLists]-->3.7 <!--[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3.8 <!--[endif]-->本项目除消防系统工程外,其他不允许分包。允许中标单位对本项目消防系统工程部分在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必须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if !supportLists]-->3.9 <!--[endif]-->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013年至今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 <!--[if !supportLists]-->3.10 <!--[endif]-->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 <!--[if !supportLists]-->3.11 <!--[endif]-->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属于分公司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函及相关隶属证明。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行要求。 4、愿意且有能力为中行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中行的监督管理。 5、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6、未被纳入中行供应商黑名单(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7、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曾与中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10、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供应商应主动如实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它企业。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1、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中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中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采购相关部门(总务部、营运操作中心、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经年审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if !supportLists]-->4.1 <!--[endif]-->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if !supportLists]-->4.2 <!--[endif]-->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云山东路4号1号楼7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招标部。 <!--[if !supportLists]-->4.3 <!--[endif]-->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if !supportLists]-->4.4 <!--[endif]-->本项目仅支持现场POS机刷银联卡收取。 <!--[if !supportLists]-->4.5 <!--[endif]-->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if !supportLists]-->4.6 <!--[endif]-->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云山东路4号2号楼4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if !supportLists]-->6.1 <!--[endif]-->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7.1 <!--[endif]-->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 <!--[if !supportLists]-->7.2 <!--[endif]-->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 <!--[if !supportLists]-->7.3 <!--[endif]-->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唱标同时将公开展示投标保证金(凭证)。 <!--[if !supportLists]-->7.4 <!--[endif]-->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04-06-04A-2018-D-E04158)。 <!--[if !supportLists]-->7.5 <!--[endif]-->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7.6 <!--[endif]-->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if !supportLists]-->7.7 <!--[endif]-->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专用虚拟账号):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1804158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云山东路4号 项目招标师:刘伟胜 项目联系人:董春锋 联系电话:13516694910 报名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13825439969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180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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