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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琶洲环岛路支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建材|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琶洲环岛路支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琶洲环岛路支线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

1.1.3  设计范围:对琶洲环岛路支线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变更设计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平衡、√相关配套设施。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府会纪〔2017〕137号、穗府会纪〔2017〕238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原新化快速路北段(新洲至长洲段)施工图设计方案做变更调整,将原设计双向六车道断面调整为双向十车道,并在两侧新增人行道。桥梁段在两侧增设辅道及人行道。设计速度为60km/h和40km/h,变更范围为起点新港东路平交口至规划环岛路,全长1.078km。建安费限额为5389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相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管线综合平衡设计(设计内容需含有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标高、大样图等)、√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的专业负责人以招标文件附录3明确的为准)。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定。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9时30分至2018年4月24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加盖公章,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建安费为暂定价,勘察工程量为暂定量,投标人不能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建设规模调整,结算价以财局评审为准。

(1)工程勘察费(含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物探费、工程测量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7319万元。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中,钻孔投标单价限价为180元/米。,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中标单价不变。结算价以财局评审为准。

       (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59.3044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最终结算价以财局评审为准。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及发布公告报纸刊登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代理与招标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支付。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运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9370065

地址:广州番禺区化龙镇西山村河阳大道28号

1.6.6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运分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番禺区化龙镇西山村河阳大道28号

1.7.3 联系人:姚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9370065

1.7.5 传真号码:   / 

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1431、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三楼303室

1.8.3 联系人:羊先生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6173451

1.8.5 传真号码:020-36173090

1.8.6 电子邮箱:gzcxdl@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9.3 电话(手机)号码: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3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网址:http://113.108.17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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