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一期工程(锦绣天伦至环城路段)第二标段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新塘镇茅山大道与香山大道连接线一期工程(锦绣天伦至环城路段)第二标段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72011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2821156三、建设地点:起点茅山大道锦秀天伦用地北侧,终点环城路-石新路交叉口。四、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处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全线约928m:其中主线长约553m(K1+990~K2+543),主线双向8车道,地面辅道不少于单向2车道,道路规划红线80m,主线设计速度60km/h,辅道设计速度40km/h,地面掉头车道限速20km/h;D匝道长约255m,单向2车道,宽10m,设计速度40km/h;E匝道长约295m,单向2-3车道,宽10-13.5m,设计速度40km/h;进出机务段匝道JA、JB,预留与机务段车库衔接,单车道,宽8m, 设计速度30km/h。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具体检测数量按实结算的方式。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4、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5、招标控制价:1358350.40元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六、发布公告及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4月23日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 4月27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节假日除外)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单独提交的资料: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zzb.gd.cn);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八、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覆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4、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5、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十、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2011,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