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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新建项目—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新建项目—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     <!--[endif]-->工程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新建项目—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3301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办公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4438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十号楼3层09号
   招标监督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0763-8718825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建设地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西路23号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拟建门诊医技综合楼一幢,建筑方向坐北向南(与原有的住院综合楼、医技楼等建筑物坐向一致),框架结构九层,抗震等级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医院建筑抗震等级,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约长68m×宽22m,基底面积约1500平方米)。总投资概算4500万元。
<!--[if !supportLists]-->五、     <!--[endif]-->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if !supportLists]-->六、     <!--[endif]-->(1)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拟建门诊医技综合楼一幢,建筑方向坐北向南(与原有的住院综合楼、医技楼等建筑物坐向一致),框架结构九层,抗震等级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医院建筑抗震等级,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约长68m×宽22m,基底面积约1500平方米)。总投资概算4500万元。
   ①设计
设计包含:工程图纸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绘制、工程项目效果图设计)。含拟设计大楼整体的普通及特殊装饰、消防泵房及系统、给排水、强弱电、热水供应管道设计等。根据医院建筑采光、通风、功能布局等要求,大楼按长方形形状设计。提供大楼整体外观效果图及内部特殊功能室装饰效果图,每一层平面图的3d可视图,大楼外观包含民族特色元素。
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设计、项目概算编制、图纸审核、地质勘探资料审核等。设计成果必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等;涉及专业特殊需求装饰设计项目,如内镜消毒中心、血透室等功能科室的设计及装修必须符合相关医疗规范及流程要求进行单项专业设计,同步完成并提交各特殊科室单项装修设计图纸,必须依照设计图纸装修需求进行施工建设。
②功能布局(初步布局):
一层设出入大厅、中心药房、入院收费处、各科诊室(专家诊室6间、妇产科3间、妇产检查室1间、儿科诊室3间;五官科)等;大厅内空要求净高度4.8米。
二层设为医技科室和血透室:主要是功能检查科(B超室4间、心电图室2间、脑电图室、脑血流图室、肺功能检测室)、内窥镜室(胃肠室、支钎镜室、内镜消毒中心等)、血液透析室(15床,600㎡)等;
三层至七层为住院部,床位设置260床,其中:三层设为妇产科;四层设为儿科10床、新生儿科10床;五层至七层设为内科、外科普通病房;
三层建连廊与现门急诊楼三楼连通。
八层设为职工会议中心(含主席台、会议室背影墙)等;
③大楼设施基本配置及装饰需求:
a、大楼一楼大厅地板、通道、柱、墙、收费及药房窗台采用大理石铺设装饰,收费及取发药窗口离地1.05米;
一楼其他功能室室内操作柜台采用集成柜台,台面为大理石面板,室内地板采用抛光砖铺设,并贴墙裙高1.2米。
二楼至七楼室内地板全部采用医用塑胶地板铺设;卫生间、开水间、消防梯及通道均采用抛光砖及防滑砖铺设,楼梯设双导线扶手;
八楼室内地板采用抛光砖铺设;
大楼天花板全部集成吊顶装饰;室内墙体白色刮塑扫环保墙漆;铝合金窗(厚度1.4毫米),钢塑门(病房门为子母双开门,带探视窗,规格1.2米宽。其他门为净空1.05米钢塑门;一楼大厅门为落地钢化玻璃地弹门。
b、给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消防系统、热水供应管道系统、强弱电系统(含广播系统);监控系统;防雷系统;景观绿化、地面市政道路、路灯系统;灯光采用环保节能led光源,病房灯光设置多路控制(需要紫外线消毒的功能室须另加装紫外线灯),特殊功能室安装防暴配电箱;各楼层独立安装水电表;卫生间通风系统;分体空调装置及排水系统(病房及办公室须预装1.5匹以上功率空调的供电电源及空气开关);光窗须含窗帘及防蚊纱窗;病房及诊室给水水龙头一律安装感应水龙头;卫生间安装蹲厕,残疾人卫生间安装坐厕;设置直饮水系统。
c、病房以4人床空间需求设计,各病区设置护士站,病房与卫浴分区。含:中心供氧设备带系统及呼叫系统(包括卫生间、值班室呼叫系统),其他特殊功能室需要安装中心供氧设备带系统的也必须同步配备;病床之间安装轨道隔帘,病人储物壁柜,病人凉晒衣物设施;走廊及卫生间安装病人钢塑扶手,所有墙阳角均应安装防撞护角。各科室治疗室、护士站等操作柜台采用集成柜台,桌面面板采用大理石面板。医生护士办公室、值班室配备集成文件柜及更衣储物柜。
d、大楼含普通医用电梯2台,特殊医用电梯2台(电梯门宽度规格待定)。
e、楼面荷载承重设计须考虑医院今后安装热水供水系统储水罐或其他加装辅助设施设备承重。
(2)建设项目总体要求:
①根据县级二甲医院标准,立足患者需求与现代医院功能相结合,设计理念充分体现人性化。
②功能分区明确、合理,以持续发展为目标。
③突显细节,重视整体。
(3)规模:项目总投资暂定为4500万元。
(4)招标控制价:暂定为4500万元。【已包含建安费和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用、绿色建筑评审费用、工程预算费用,设计费暂定为67.5万元(设计费结算价=财政审核价×1.5%×(1-投标报价下浮率))】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注:建安费待施工图通过图审合格后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预算编制,该预算编制经财政出具最高限价,中标人以财政核定的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if !supportLists]-->七、     <!--[endif]-->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if !supportLists]-->八、     <!--[endif]-->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固定投标员(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30 万元,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银行转账时,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if !supportLists]-->九、     <!--[endif]-->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if !supportLists]-->十、     <!--[endif]-->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由固定投标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固定投标员)
5、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接受,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评标环节,其资质、诚信评价分数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注:(1)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5项以招标公告公示之日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示公告”栏目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固定投标员)
9、提供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出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
10、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银行转账凭证)。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if !supportLists]-->十一、  <!--[endif]-->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if !supportLists]-->十二、  <!--[endif]-->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if !supportLists]-->十三、  <!--[endif]-->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if !supportLists]-->十四、  <!--[endif]-->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if !supportLists]-->十五、  <!--[endif]-->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和出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if !supportLists]-->十六、  <!--[endif]-->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763-8713301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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