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兴隆台区辽河国际艺术区景观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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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环保绿化|设计监理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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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辽河国际艺术区景观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272018050264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台区辽河国际艺术区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兴隆台区辽河国际艺术区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兴发改发【2017】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同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辽河国际艺术区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具体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河美术馆以东,兴隆台街以北,螃蟹沟以西 2.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土地整理、路基施工、广场道路面层铺装、小品施工、原有基层拆除、桥改造及扩建、大树栽植、草坪铺设、景观亮化、自动喷灌、雕塑制安、LED广告屏安装等;其中铺装面积约11000平方米,草坪栽植55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019万元。 2.4工期要求:2018年 5月 21日开工至 2018年7月 19日竣工,计划工期60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3.3.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3.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3.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不提供信用报告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月11日至 2018年4月1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5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4月18日至 2018年4月23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3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盘锦同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炫特区A座 邮编: 124000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张春滨 联 系 人:冯玉瑶 电 话: 13942724044 电话: 0427-3396777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427-86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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