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18年普通公路维修改造及险桥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葫芦岛市2018年普通公路维修改造及险桥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已经落实,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普通公路维修改造及险桥改建工程施工监理。2.2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段。2.3招标范围:葫芦岛市2018年普通公路维修改造及险桥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2.3计划工期:2018年05月10日至2018年09月30日。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投标人至少于开标前3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审定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交通部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依据《关于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信用[2010]493)以及《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171号),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含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可登陆“信用辽宁网”(www.lncrdeit.gov.cn)查看办理须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通过“信用辽宁网”及相关网站公示后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页的彩色影印件。3.3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7年04月10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4年04月09日~2017年04月10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0日至2018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20-2E(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总监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具有相应监理业绩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04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前将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 标 人: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新区联 系 人:陈甫超电 话:13909890985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娄向生电 话:0429-3181115传 真:0429-315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