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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二、招标单位: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3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14082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南沙区大岗装备基地(大岗镇新联二村) 四、工程概况: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工程项目占地面积60952平方米,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配置4台750吨/日的焚烧余热锅炉、2台40MW(4万千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干粉喷射+布袋式除尘+SCR”组合工艺。本项目总投资138659万元;工程费用:10589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926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对所有建构筑物施工及配套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公配系统工程,新建的接入系统工程,所有与一期接口的连接工程,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配套工程等进行监理;以及对全厂工程的设备采购、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和移交等进行监理。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配置4台750吨/日的焚烧余热锅炉、2台40MW(4万千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4.监理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具体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材料供货及安装阶段、施工阶段(包含对重大设备或关键设备(参见国质检质联[2014]60号文)的监造、检验、验收、调试)、交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结算阶段和保修等各阶段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以及配合完成分系统试运和整组启动试运、相关性能试验工作,同时对CEMS烟气在线监测工作及氨逃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等。 5.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18.2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4 月 4 日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4 月 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4 月 12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1.从发布招标公告第二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到期正在办理延续注册的,该人员注册证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上显示延续注册成功的截图及网站索引打印页为依据。)。 5.投标人自2014年 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投产证明或发电机组移交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投产证明时间或发电机组移交证明时间为准。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85806335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号(双号)C塔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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