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一、工程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81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20-83313605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28866213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8871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站工程占地面积约267平方米,建筑面积2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5.4平方米,其中设备房面积约50平方米,其余为污水池;地上电房及楼梯间面积13.3平方米),建筑高度7.75米,最大单跨跨度8米。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土建及建筑装饰。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招标控制价:6807600.94 元。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26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4月26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4月26日10时30分。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4月26日10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十、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或未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3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0项的诚信档案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标组负责资格审查。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异议受理电话:020-22905681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