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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食堂附属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安全防护|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食堂附属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162018010081 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辽宁锦州义县供电分公司食堂附属用房设计已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辽宁锦州义县供电分公司食堂附属用房设计
2.2建设地点:锦州市义县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为26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区域内的用地范围内规划方案、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后续配合服务工作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成果。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服务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5合同估算价:2.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经济补偿。各设计单位送达的资料成果不论是否中标,不返还。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和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以在本项目设计中采用本次设计招标所有设计中的任何部分,无需征求设计单位同意,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2设计投标所有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31日至2018年04月04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备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入库须知
投标人须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入库(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ztb.gov.cn/),具体步骤详见“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2110889,技术服务电话15382217021。请各投标人及时办理入库,如因未办理影响招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
地    址:锦州市解放路三段九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16-254786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系人:张弟
电    话:0416-45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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