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三供一业”配套设施综合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溪湖区“三供一业”配套设施综合改造工程(一期)设计;2、建设单位: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3、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日历日); 6、招标代理机构: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本煤61栋房屋维修等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8、质量要求:合格。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7、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账 号:500 100 675 901 880 003银行行号:313 225 000 28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2018 年4月1日,每天8:00-17:00时;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2)发售时间: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6日,每天8:00-17:00时;(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网上报名成功确认单(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购买招标文件;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地址:溪湖区东风街道彩北村(原彩北小学)联系人:张丽新 电话:024-43317518 招标代理机构: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洁、白兰 电话:024-43880997、1584141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