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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大线富尔江大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本项目为普通干线公路钢混组合梁桥示范工程,钢梁部分可采用专业分包形式。 2.3计划工期:19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8 年 4 月 23日;计划交工时间: 2018 年 10 月 31 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共24个月。 2.4工程投资:1011.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钢梁部分分包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在2016年(或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企业业绩:1、 投标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1个 “钢-砼组合梁大桥”工程施工。2、 承揽钢梁制作与安装工程的分包人必须具备“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座钢-砼组合梁大桥”加工制造工程的施工。注:①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信誉: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原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4、投标人应被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单位,且单位名称、单位资质与“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相符;5、投标人未在2017年辽宁省公路工程重点项目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6、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主备选项目经理)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无行贿犯罪的纪录;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主要人员: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座100米以上大桥施工的项目经理或2个100米以上大桥施工的项目副经理。2、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座100米以上大桥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注:①主要人员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②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日16:00前递交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4月 17 日10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至 10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投标保证金 方 式:汇款、转帐(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帐户缴纳) 开户单位: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工行辽宁本溪分行桓仁县支行 行 号:102225200487 帐 号:070 600 312 926 405 2011 保证金查询号:HJ1805-1 6.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7.联系方式 地 址:桓仁满族自治县黎明街民族路56号 联 系 人:金鑫 联系电话:024-48272518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邮编:117022 联系人:封铭 电话:024-43210676 传真: 024-43210676 邮箱:194354280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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