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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7年普通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岫岩县)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鞍山市2017年普通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岫岩县)(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公路管理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鞍山市2017年普通公路水毁恢复工程计划的通知》鞍公计发(2017)第2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省补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岫岩县各乡镇公路。 2.2工程规模:路基路面工程:恒盖线(岫岩至营口界段)(凤城界至大山咀段)、张庄线(丹东界至庄河界)(黄花甸至黄岭桥)、大盘线(东港至偏岭段)(平阶至偏岭段)(偏岭至分水岭段)、辽凤线(塔子岭至黄花甸段)、岫水线(树地至哈达碑段)(哈达碑至营口界)、析青线(东大岭至三叉口段)(三叉口至青苔峪桥段)6条干线公路;桥梁涵洞工程:饶盖线汤池河桥、饶盖线石灰窑小桥、饶盖线K323+835新建桥、海欢线孙家堡桥、海欢线孙家堡一号桥、海欢线K50+783新建桥、灯岫线上河南小桥,维修大桥480米/1座,中桥183米/4座,小桥310米/23座,涵洞154米/13道。防护工程:石笼、挡墙及护坡等;交通工程:恢复原有波形钢护栏、标志牌及标线。全县多处公路累计恢复路基工程5.32公里、累计恢复路面工程1.21公里、累计恢复桥梁工程5座、累计恢复涵洞工程11道、累计恢复防护工程208处。 2.3工程总投资:1443万元。 2.4招标范围:鞍山市2017年普通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岫岩县)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8 年 4月 30 日开工至 2018 年 6 月29 日竣工,计划工期 6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其他要求: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公共行政服务中心7楼)。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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