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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锦州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联盟产业园(一期)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科技文教
发布日期:

锦州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联盟产业园(一期)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联盟产业园(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华兴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部分银行贷款、部分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华兴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联盟产业园(一期)场地平整工程;

2.2 建设地点:锦州滨海新区,东至海昌街、南至观山路、西至海荣街、北至常山路。

2.3 建设规模:回填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土石方回填约165万立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期:4个月,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工期。

2.6招标范围: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应相同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此证明须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方为有效);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内的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

3.6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1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三条)、近三年审计报告、投标人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9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华兴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416—358894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0416-3585281

传    真:0416-359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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